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听音部分考试内容与要求
音乐类音乐基础课
听音部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
2.考试内容与要求
旋律音程听辨:八度以内的单音程。
和声音程听辨:基本音级上的八度以内音程。
和弦听辨:大、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增、减三和弦的原位和四种原位七和弦(密集排列形式)。
节奏听辨:在常见节拍中的常见节奏形态。
旋律听辨: 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