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西南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更新时间:2015-06-24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对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录取中计算专业成绩时,在学校组织有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学校没有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以参加省统测专业成绩为依据。高考文化各科中凡有一科为零分者,学校不予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重庆市音乐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为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加上我校面试成绩所得的综合分)的情况下,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合格线的情况下,同时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普通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非艺术类)的75%,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重庆市音乐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为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加上我校面试成绩所得的综合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合格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




    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师范专业的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师范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文化成绩二本批次线为基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理科生文化折合分=理科生文化总分×(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美术学师范、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60分(满分为150分);其余各艺术类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视生源情况而定。

本文标签

西南大学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