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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音乐学院(筹)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3-08-0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

  浙江音乐学院(筹)定于2013年以合作办学方式挂靠杭州师范大学招收音乐表演专业学生60名。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表演专业共60名,分以下四个专业方向招生,其中文科50名,理科10名。

  1.声乐演唱方向(学制:四年;10名,其中文科8名,理科2名)

  2.钢琴演奏方向(学制:四年;10名,其中文科8名,理科2名)

  3.中国乐器、西洋乐器演奏方向(学制:四年;40名,其中文科34名,理科6名)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三、招生范围

  面向浙江省招生。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

  五、 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六、 录取

  (一)录取批次

  艺术类第一批

  (二)录取原则

  对文化、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且报考的专业方向单科分数达到单科分数控制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

  具体单科控制线为:

  1.报考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声乐成绩不低于75分;

  2.报考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器乐(钢琴)成绩不低于75分;

  3.报考中国乐器、西洋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器乐(非钢琴)成绩不低于70分;

  报考以上专业方向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视唱听音成绩不低于80分;如遇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在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后再按单科成绩1分一档降分录取,最多降10分。

  七、学生培养

  1.学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奖学助学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培养由浙江音乐学院(筹)和杭州师范大学合作共同完成;

  3.入校后的学生在浙江音乐学院正式通过国家审批后且符合国家转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转入浙江音乐学院就读,毕业后颁发浙江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师范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如遇相关政策问题不能按期转学,则毕业后颁发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师范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事宜

  1.所有专业的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的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2.考生被录取后,除钢琴、竖琴、打击乐器(除小军鼓)由学院负责解决,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浙江省招生代码:0198

  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65518(暑期热线)0571-28865193、0571-28865180

  教学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学校地址: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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