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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8-03-2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录取

  (一)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按录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二)录取成绩折算办法

  1.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类方向: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pide;5×0.1 + 复试成绩×0.9

  2.其余各专业方向:录取成绩=初试成绩&pide;5×0.2 + 复试成绩×0.8。

  其中: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为折合分,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技能类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 + 面试成绩×0.2

  ②音乐表演类专业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0.75 + 面试成绩×0.2,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 专业主科成绩×0.75+非主科成绩×0.25

  ③其余专业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平均分×0.55 + 面试成绩×0.4

  (三)录取具体执行办法

  1、学术型理论方向按研究方向,以录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考生复试前无需填报导师,入学后分配导师。学术型理论方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2、除学术型理论方向外,其余研究方向按报考导师考生的录取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取。若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补录时将在导师所属研究方向的待录取考生中按录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

  3、由于尚未收到医院的最终体检结果,对拟录取的考生,学院接到医院体检结果后,经审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声学家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向考生本人电话告知。

  (四)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执行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五)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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