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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更新时间:2018-02-05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报考须知

  1.考生 报名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证明。

  注:非浙江省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做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请考生自行了解所在省招生政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

  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浙江省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我院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招考方向)。其中,报考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在招生计划栏所列相应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3.各地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我院在杭州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与标准执行,每人每次收费 11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4.初试

  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有下列情况者,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

  (2)网上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地址:http://zs.zjc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 月 12 日 10:00——2 月 10 日 15:00

  网上缴费时间:2018 年 2 月 1 日 10:00——2 月 11 日 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 年 2 月 25 日——2 月 27 日

  初试考试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5 日

  5.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领取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 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浙江 音乐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省有组织相关专业统考(联考)的,须提供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9:00——16:00

  复试考试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3 月 12 日

  6.初、复试考试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

  7.考试注意事项:

  (1)初、复试考生均凭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音乐表演专业(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 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3)考生不得缺考任何一项考试内容,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4)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必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5)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不得更改,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的,该科目按零分计算。

  (7)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8)考生必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9)凡使用 CD 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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