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
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宏文
副组长:曲国先
成员:于少华 殷晓蕾 张丽
(二)、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许桂锋
成员:刘名森 李世林
二、复试规则
(一)、录取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其中美术学专业的史论、美术批评、民间美术和绘画方向实行差额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美术专业硕士进行录取。
2、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1】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2】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青岛科技大学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严格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3、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4、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参加复试审查。复试名单由研招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报考情况给出并在网上公布。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外语考试(含听力)、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70分(含外语口语20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等),不得携带手机。专业写生、设计类需学生自备画板、颜料等工具,纸张由学院统一提供。
3、复试时间、地点及科目(见附表)
3月26日上午(8:30——12:30)
【1】国画、油画方向:专业写生(艺术学院四楼第五画室)
【2】艺术设计方向:命题设计(艺术学院212教室)
【3】美术史论、美术批评方向:
8:30-10:30中国美术作品分析
11:00-13:00外国美术作品分析(弘毅楼B-208)
【4】音乐方向:
10:00-11:00 演奏与演唱(艺术中心音乐厅)
11:00-11:30视奏与视唱(艺术中心音乐厅)
注:音乐方向专业面试时间11:30——12:30
3月26日下午(14:00——17:30)
【1】口语测试(艺术学院212教室)
【2】专业面试(艺术学院二楼会议室)(音乐专业除外)
3月27日上午:上报面试、笔试成绩,领取外语考试成绩
下午: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
4、复试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本办法由艺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20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