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调整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专业初试科目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经研究,我院决定调整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专业初试科目。原初试中所有科目均为笔试的专业不作调整;初试中有面试科目的专业,只考笔试科目,将面试科目推后到复试阶段进行。调整后,原简章已公布的所有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不变、录取时所有科目所占总结构成绩比例不变。
具体说明如下: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不含视唱练耳方向)、计算机音乐、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4个专业初试各科目均为笔试,此次不作调整。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方向)、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含指挥类)、舞蹈表演与教育4个专业面试科目推后到复试阶段进行。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考生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7-88076720
调整后业务一、业务二、复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