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分制):不低于90分;
4. 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分制):不低于90分;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100分制打分,不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初试总分(折算为100 分)×0.5+复试分数×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