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接收非本院推免生复试科目、考试要求及成绩合成比例
特别说明:各方向导师信息请参见全日制统考硕士生报考信息中的附件一(《全日制统考硕士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导师》),网址为:
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P020160719706450301564.pdf
一、音乐学系
(一)各方向复试科目
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方向:
1.和声(40%)+作品分析(40%)+钢琴(20%)=技术
2.面试
3.主科笔试
4.音乐学基础知识
琴学研究方向:
1.和声(50%)+作品分析(50%)=技术
2.面试
3.主科笔试
4.音乐学基础知识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音乐编辑与出版方向:
1.和声(50%)+作品分析(50%)=技术
2.面试
3.主科笔试
4.中西音乐史
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1.主科笔试
2.艺术管理基础知识
3.和声(40%)+作品分析(40%)+器乐(20%)=技术
4.面试
(二)总成绩合成比例及考试内容
音乐学系各方向考试科目都为四门,成绩合成比例为各占25%。具体考试内容参见全日制统考硕士生报考信息中的相关附件:附件二中的“音乐学系全日制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含钢琴考试要求);附件三“《音乐学基础知识》及《中西音乐史》考试大纲”;附件四“《和声》、《作品分析》共同课考试大纲(作曲系、指挥系各方向除外)”;附件五“建议阅读书目”。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t20160719_40609.html
二、作曲系
(一)各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
作曲方向:
主科笔试:
用弦乐四重奏的编制和所给的主题写作奏鸣曲式的呈示部。
面试:
1.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
2.回答主考老师提出的各类问题。
配器方向:
主科笔试
考试内容:
一、问答题:乐器法及配器知识。
二、考生根据所提供的钢琴曲片段或缩谱,为下列四种编制的其中一种进行配器写作。乐队编制如下:
1.弦乐组—包括小提琴I、II、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等乐器。
2.木管组—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以及由每一声种乐器兼任的同族同类乐器,有短笛、英国管、低音单簧管和低音大管等乐器。
3.铜管组—包括圆号、小号、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和大号等乐器。
4.小型乐队—包括弦乐组、木管组、圆号以及竖琴等少量的打击乐器等。
具体要求如下:
1.乐器法知识及配器知识的问答。
2.用指定的编制,为所给的钢琴谱或缩谱配器。
主科面试
1.请考生当场抽选已准备好的名著总谱片段回答相应的配器问题。
2.请考生当场抽选已准备好的音响片段回答问题。
3.请考生回答对笔试试卷的看法。
4. 请考生试回答入学后预期研究的方向。
复调方向:
主科笔试:
要求考生掌握全面的复调写作及分析技术,并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1.写作题:二至三声部严格对位写作题以及二至四声部自由对位写作题一至三首。
2.写作题:用指定主题写作一首三或四声部赋格,局部或完整。
复调主科考试将包括上述部分内容
面试:
1.问答题:关于复调音乐的基础知识。
2.分析:包括从中世纪到二十世纪各类复调音乐作品的风格和技法。
3.复调作品钢琴视奏。
和声方向:
主科笔试:
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调体系功能化和声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
1.为所给出的高音声部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
2.分析所给的音乐作品中的和声,并用规范的和声标记方法,做出详细而恰当的标记,倘若仅用标记还无法说明和声的全部内容,可以用简短的文字说明加以补充。
面试:
面试时增加对考生和声听觉的测试。
作品分析方向:
主科笔试:
1.结构图示:
a.用图示表明对于所给音乐作品的不同层次的结构段落划分;
b.图示中应表明作品所涉及到的所有曲式类型名称,最小单位为一部曲式;
c.图示中应标示出详细的小节号及调性。
2.简要论述:
a.指出作品大约的音乐风格或创作时代;
b.指出作品的核心音乐材料及布局;
c.简述作品中最主要的音乐写作逻辑或最重要的写作手法。
面试:
请考生抽取6—8首不同历史时期的经典作品进行辨认,并作简要分析;
在钢琴上视奏其中的一或两首作品。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主科笔试:
根据所给声音材料现场完成一部小型电子音乐作品的创作。
面试:
介绍个人创作或研究成果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
电子音乐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主科笔试:
现场命题作文。
面试:
介绍个人研究或创作的成果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
视唱练耳方向:
主科笔试:
1.听写:和弦连接(传统和声范围)、单声部及多声部旋律、节奏;
2.论述题:有关教学法问题的相关论述。
面试:
视唱(每人半小时、采用固定唱名法)
1.视唱、弹唱(含带伴奏单声部视唱及多声部)。
2.现场命题:内容以现场题目为准。
3.弹唱一首带伴奏声乐作品,曲目自备(风格、体裁不限)。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
主科笔试:
音乐名词和术语的翻译和解释:包括对一些常用意大利语、德语、法语音乐术语的中译和解释及常用中国音乐术语的英译和解释。
英译中:一篇与音乐有关的短文,涉及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内容。
中译英:一至两段与中国作曲家创作思维及其作品的分析有关的短文。
要求考生能够正确理解原文,译文通顺,符合中文或英文的语言习惯。
面试:
考查考生英语口语能力,了解其对音乐的熟悉程度以及对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文献翻译相关知识的水平。
律学方向:
主科笔试(含音律听辨测试):
律学的性质、意义;中外律学的发展;律学的基础计算方法。
面试:
考查考生律学研究的基本素养,包含中国传统音乐调式的音律听辨和二声部听写(4个升降号以内)。
音乐录音艺术方向:
主科考试:
1. 笔试:音乐音响基础
(1)概念题:音乐声学与律学基础、录音设备基础、拾音技术、数字音频基
础、MIDI通讯基本原理。
(2)录音项目设计
2. 上机操作:多轨音频缩混
将所给的管弦乐、室内乐或流行音乐的MIDI文件或音频分轨文件在自选的
音频工作站和MIDI音源平台上进行缩混为立体声母版文件。
面试:
介绍个人音乐录音学术研究成果或设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
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戏曲作曲方向:
主科笔试:
戏曲风格的单旋律写作
面试:
1.演唱一段较为完整的戏曲唱腔片段;
2.回答有关戏曲音乐的各类提问。
(二)总成绩合成比例及说明
1.除视唱练耳、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外,其他方向主科笔试和面试分别按80% 和20% 的比例合成150分,按照总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视唱练耳方向主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主科笔试占35%、面试占5%、上机操作占60%。
2.校外推免生的名额在系内不做进一步分配,实行大排名。
三、音乐教育学院
(一)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科目及成绩合成比例
1.中西音乐史和音乐教育史,占20%;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占20%;
3.主科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占20%;
4.面试,占40%。
(二)音乐教育方向复试科目及成绩合成比例
1.中西音乐史(含听辨),占20%;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占20%;
3.主科笔试,占20%;
4.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占40%。
考试要求参见《音乐教育学院全日制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P020160719706450486571.pdf
四、指挥系
(一)指挥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指挥交响曲一个乐章或一首管弦乐曲;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试挥、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合唱指挥方向需交自己改编的“合唱改编曲”一首。
注:考生须将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交于指挥系。指挥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
(二)总谱读法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总谱演奏、总谱视奏;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
(三)双钢琴演奏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1. 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d.乐曲一首(年代不限)。
2. 视奏(交响乐双钢琴)。
五、钢琴系
(一)钢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1.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 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
2.复调乐曲一首;
3.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
4.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
5.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二)电子管风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1.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
(三)手风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专业课考试网上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六、管弦系
(一)小提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1.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2.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
3.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
4.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
(二)中提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1.任选下列一首巴赫作品全曲:
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
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
2.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3.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协奏曲
巴托克协奏曲
4.自选一首音乐会曲(含技巧性)。
(三)大提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1.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
2.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
3.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
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
4.协奏曲一首(自选)。
(四)低音提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1.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
J.S.Bach 六首无伴奏组曲
H.Fryba 无伴奏组曲
2.完整奏鸣曲一首;
3.完整协奏曲一首。
(五)竖琴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1.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
2.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3.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4.演奏下面两首乐队片段:
a.柏辽兹幻想交响曲第二乐章
b.天鹅湖Cadenza
(六)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考试内容:
1.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2.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3.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七)打击乐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可以演奏每项的推荐曲目或者相当于推荐曲目程度的其他曲目。
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3.键盘打击乐
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陈钢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
基纳克斯《反弹》B段。
(八)器乐伴奏艺术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从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三首不同时期的作品应试,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1.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巴赫复调乐曲一首;
3.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
4.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七、乐队学院
(一)交响乐、室内乐合奏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一)任选一首古典后期或浪漫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
(二)任选一首巴赫或莫扎特或同时期作品(第一乐章加华彩,如有华彩);
(三)以下提供的乐队片段目录中全部为必考曲目。其中,报考长号专业考生需演奏低音长号全部乐队片段,入学后兼学低音长号专业。
▲弦乐
小提琴
1.理查 · 施特劳斯:《唐璜》 (全部)
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三乐章)
3.海顿:《第一百零一交响曲》(第一乐章至反复记号)
中提琴
1.勃拉姆斯:《海顿主题变奏曲》(全部)
2.施特劳斯:《唐璜》(全部)
3.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曲》(第一乐章)
大提琴
1.理查 · 施特劳斯:《唐璜》(全部)
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
3.贝多芬:《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第三乐章)
低音提琴
1.贝多芬:《第五交响曲》 (第三乐章)
2.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第四乐章)
3.莫扎特:《第三十五交响曲》(第四乐章)
▲木管
长笛
1.贝多芬:《雷奥诺埃尔》序曲No.3
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
3.拉威尔:《达芙妮与克罗埃》(第二组曲独奏部分)
双簧管
1.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第二乐章:1-32小节)
2.罗西尼:《软梯》序曲('La Scalu di Seta ')(引子)
3.拉威尔:《在库普兰的墓前》(全部)
单簧管
1.贝多芬:《第六交响曲》(第二乐章:7-18、68-77、113-117小节)
2.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谐谑曲:198-222、518-542小节)
3.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天方夜谭》(第二乐章:华彩部分;第三乐章、第四乐章)
巴松
1.莫扎特:《费加罗的婚礼》(序曲全部)
2.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引子)
3.柴可夫斯基:《第四交响曲》(第二乐章)
▲铜管
圆号
1.柴可夫斯基:《第五交响曲》(第二乐章:开始独奏部分)
2.肖斯塔科维奇:《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全部)
3.理查 · 施特劳斯:《蒂尔的恶作剧》(引子)
小号
1.马勒:《第五交响曲》(第一乐章)
2.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鲁什卡》(1947年版,第三部分摩尔人/the Blackamoor135-140前2小节)
3.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漫步)
长号
1.拉威尔:《鲍莱罗》(独奏部分)
2.马勒:《第三交响曲》(第一乐章)
3.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
低音长号
1.瓦格纳:《女武神》(第二幕飞翔38小节-78小节)
2.罗西尼:《雀贼》序曲(全部)
3.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全部)
▲打击乐
定音鼓
贝多芬:《第九交响乐》(整部交响乐内容)
小军鼓
里姆斯基-科萨可夫:《天方夜谭》(第三、四乐章:全部)
木琴
格什温:《波吉与贝丝》(引子)
钢片琴
杜卡斯:《小巫师》(谐谑曲)
对镲
柴可夫斯基:《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143-154、467-471小节)
▲竖琴
1.巴托克:《乐队协奏曲》(第四乐章)
2.拉威尔:《小提琴独奏曲》“茨岗”(华彩乐章)
3.柴可夫斯基:《胡桃夹子》“花之舞”引子(全部)
八、声歌系
(一)声乐方向复试要求
1.主科
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国作品(原创作品、民歌改编均可),五首外国作品。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或18世纪作品)、两首艺术歌曲、另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外国作品须选择三种以上不同语言原文演唱(意、德、法、西班牙、英、俄、捷克均可)。
2. 新谱视唱(考核试谱及语言能力)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全部或部分曲目。钢琴伴奏自理。
(二)声乐伴奏艺术(双导师制)方向复试要求
主科考试内容:
①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快速练习曲一首;
②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奏鸣曲式的快板乐章一首;
③抒情性钢琴独奏乐曲一首
④自选不同语种(含中文)的与声乐合作的作品三首,其中必须包含外国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欧洲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各一首。合作歌唱者自带。
(三)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方向复试要求
1.艺术嗓音医学基础(笔试),考试大纲参见《声歌系全日制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本信息》第5页,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201607/P020160719706451004069.pdf,占40%;
2.艺术歌曲演唱,占30%;
3.专业文献翻译,占30%。
九、民乐系
民族乐器各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一)演奏两首曲目(各专业考试曲目规定请看附表);
(二)演奏时间:12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三)作品自行删节,需兼具音乐性和技术性;
(四)可带伴奏(限一人)。
附:各专业考试曲目规定
板胡:两首曲目。
二胡:大型乐曲(其中包括1980年以后创作的协奏曲)、现代创作乐曲(含移植的外国乐曲及1980年以后创作的乐曲)一首;传统乐曲(刘天华、华彦钧、孙文明及1979年以前创作、移植的作品)一首。
琵琶:传统或民间作品一首;现代创作作品一首。
中阮、三弦、柳琴:风格性作品一首;技术性作品一首。
古筝:传统作品一首;现代作品一首。
扬琴、箜篌、古琴:两首曲目。
笛子、唢呐、管子、笙:两首曲目(其中必须包括大型作品一首,笙专业需演奏传统笙和键笙各一首)。
打击乐:民打作品一首;西打作品一首。
十、学位办民族声乐表演
民族声乐表演方向复试(主科)要求
1.演唱六首作品。一首中国古诗词歌曲;一首中国传统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一首中国歌剧或外国歌剧选曲(可用中文或原文演唱);一首中国现代创作歌曲(包括中国艺术歌曲)及两首自选曲目。
注: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全部或部分曲目,用原调演唱,使用钢琴伴奏(伴奏自理),不可用电声和伴奏带。
2.新谱视唱(2个升降号以内,线谱、简谱均可)。
十一、提琴制作与研究中心
提琴制作方向复试要求
1.面试:考查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基本操作考查:递交本人提琴制作作品实物原件。
3.现场操作考试:根据要求现场制作提琴零部件。
成绩合成比例:面试占40%、 基本操作考查占30%、现场操作考试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