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一、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代码:130200
主要以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研究方向:(八个研究方向)
(1)音乐学
(2)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3)美声表演与教学
(4)民族声乐表演与教学
(5)现代声乐表演与教学
(6)键盘演奏艺术
(7)器乐演奏艺术
(8)指挥艺术
2.考试科目(初试):
(1)思想政治理论 (101)
(2)英语(201)或俄语(202)或日语(203)
(3)中外音乐史(710)
(4)音乐分析(818)
3.参考书目:
① 《音乐分析》(818)(包括: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
和声:
《和声学教程》, [苏]伊•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的理论与应用》(上、下),桑桐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基础教程》(上、下)谢功成、马国华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曲式:
《曲式与作品分析》,茅原、庄曜.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音乐作品分析教程》,钱仁康、钱亦平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
《大型曲式学》 [美]柏西 • 该丘斯著,许勇三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
②《中外音乐史》(710)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周柱铨、孙继南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刘再生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
《西方音乐史简编》 沈璇、陶辛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9年版);
《西方音乐史普修教程》杨九华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年版)。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级学科:学科教学(音乐)代码:045111
主要以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1.研究方向:音乐教学
2.考试科目(初试):
(1)思想政治理论(101)
(2)俄语(202)或日语(203)或英语二(204)
(3)教育综合(333)
(4)音乐教育学基础(832)
3.参考书目:
(1)教育综合(333)(查阅教育学院网站)
(2)音乐教育学基础(832)
《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 何工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版)
《中学音乐教学论》郁正民主编、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近,严格控制跨专业报考,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研究生招生办,以免耽误报考。
6.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7.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要求,分清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参见第一点),因考生阅读不当造成的报考错误,由考生个人承担,不予修改。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报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往届学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学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并将“在线验证码”填写到报名信息的“备注1”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到报名信息的“备注1”中,否则将不准予现场确认和考试。
2.现场确认:
以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招办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验证、交纳报考费、照相、核对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签字后不予更改)。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网上报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报考费上交省招办,不予退回。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三小时的考试科目26日进行。
3.复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学历相关验证信息或报告,不能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认证的,不予复试。复试具体安排登陆佳木斯大学网站查询相关安排。
五、奖、助体系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资助标准60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2.助学贷款: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助学贷款调整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六、学制及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黒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对研究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
七、联系方式
大学网址:http://www.jmsu.org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cn/
单位代码:10222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府街148号
邮 编:15400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454)8618499 传 真:(0454)8791594
联系部门:音乐学院教科办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办):8603897 手机:1584545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