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音乐教育专业理论综合》考试大纲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 考试科目名称:音乐教育专业理论综合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音乐教育学 题型结构
音乐教育学
简答题 约占40%
论述题 约占60%
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音乐教育学
考试内容
一 音乐教育学概述
音乐的起源;音乐教育的功能;音乐教育的本质特点
二 音乐课程
音乐课程的历史变革;课程的概念;新课程改革的主要思想与内容
三 音乐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概念;常用的音乐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国外几种著名的教学模式。
四 音乐教学活动
音乐课外活动;活动课程;综合艺术实践。
五 音乐教育评价
音乐教育评价的概念;音乐教育评价的形式和方法;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音乐教育评价。
六 音乐教师
音乐教师的地位与作用;音乐教师的素养;音乐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七 音乐教育技术
现代多媒体音乐教育技术的运用
考试要求
1、 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 、 能运用音乐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中学音乐教育的现实问题。
主要参考书
张前 王次炤著 《音乐美学基础》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2年版
朱咏北 王北海 主编《新编音乐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