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接收专业和预计人数
我院本年度可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为:
招生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音乐与舞蹈学 |
9人 |
艺术硕士(音乐) |
20人 |
二、复试
音乐学院成立由音乐与舞蹈学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专业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推免生复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并根据报名情况分多批次进行复试。
我院推免生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1.资格审核
时间:9月25日上午8:30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材料: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推免生推荐表、本科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科研材料等。
2.复试报到、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 |
校区 |
时间(首批) |
具体地点 |
报到 |
随园校区 |
25日上午8:30 |
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
笔试 |
随园校区 |
25日上午9点 |
音乐学院302教室 |
面试 |
随园校区 |
25日下午1点半 |
音乐学院2楼会议室 |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相应复试阶段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照《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231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977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