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西南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15】50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生)接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规模
1.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除 外)。
2.推免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50%,各专业推免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其当年拟招生人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4.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达到推荐学校的有关要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0%。
6.本科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及复试程序
(一)申请信息填报
申请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48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由各学院通知申请者到校参加复试。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10月10—11日。
2.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复试工作小组认为还需要考查考核的内容。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5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50分,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
四、拟录取
1.各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于10月13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笔试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凡复试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推免生奖励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措施如下:
1.来自“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0元。
3.凡被我校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4.本校及其他本科类院校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4000元。
5.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前1—4项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六、信息公开及其他
1.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