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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16-09-0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教育部下达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随后启动接收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推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推免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协调合作,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执行推荐办法。严格按照《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附件1)的要求,落实工作原则和相关制度,执行推免生申请条件和计划分配名额,遵守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保证推荐工作遵章守纪、公平公正地完成。如上级部门对2017年推免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以上级部门政策要求为准。

  3.严格工作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遴选工作督查小组对学校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督查。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校院两级均须将学校推荐办法、申请条件、推荐程序、排名方法等公开,并将推免生姓名、专业方向、综合测评与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拟推荐人员名单等予以公示。名单未经公示的,一律不予上报。

  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计划名额为55人,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照《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中推免名额分配计算公式,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音乐学院8人;美术学院10人;戏剧影视学院6人;音乐教育学院4人;设计学院11人;艺术管理学院4人;舞蹈学院3人;戏曲学院3人;传媒学院5人;职业学院1人。如有学院未完成推荐名额计划,剩余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时间节点要求和《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推荐工作程序,学校推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9月1日上午,学校召开2017年推免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推荐办法要求,安排部署我校推免工作。

  (二)9月1日下午,各学院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召开本院推免工作会议,布置推荐工作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同时,将本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认定奖励和展演活动的种类与等次的实施方案等报告一并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9月2日上午,各学院统计申报学生的各项成绩并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核。

  (四)9月2日下午,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申报学生各项成绩审核后公布综合测评成绩。教务处将审核合格的学生专业成绩反馈给各学院。

  (五)9月3日-4日,学生申报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1)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式两份);(2)符合专长加分要求的三名教授联名推荐信,获奖证书、展演入选证书或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六)9月5日,各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根据申请条件、推荐办法和本院推免名额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本学院宣传栏张榜及网站首页显要位置以醒目的标题予以公示,标题统一为《各二级学院(如: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9月6日,各学院将《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及推免生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八)9月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九)9月23日-25日,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

  (十)推荐学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教育部备案后,启动接收录取阶段,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接收录取工作按照《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四、申诉举报途径

  学生如对综合测评排名、专业成绩排名、推免生名单等有异议者,或发现推荐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学生有弄虚作假情况者,可直接向学校纪委或研究生处进行举报或申述。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纪委电话:86522223

  研究生处电话:86522235

  附件

  1.《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2.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3.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登记表.doc

  4. 山东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山东艺术学院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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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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