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按照学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做好音乐学院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和资格审查: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早上7:00—8:30,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A219音乐研究所
体检:具体要求见下文。
复试:2016年4月5日早上9:00开始,具体教室见报到当天通知。
二、复试资格要求
普通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按照1:1.5左右,最高不超过1:1.8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包括: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含网络教育应届生、自考本科应届生),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下载(华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
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大学历年成绩表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需此项)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此项)
(7)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应届生)
(9)复试通知书(第一志愿生):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zsys.scnu.edu.cn/)下载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8)的复印件和(3)(4)的原件;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8)的复印件和(3)(4)的原件,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4)(7)的复印件和(3)(5)的原件,暂缓就业的由毕业学校出具(5)。往届生如不能提供材料(7),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6)的原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月24日前与院系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招生考试处审核。
(二)复试
复试由两部分构成,专业复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各100分;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占50%,两者成绩相加构成考生的总成绩。
1、 专业复试。
学术型的专业复试中的舞蹈创编与教学研究方向和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与创编方向,采用理论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理论笔试占专业复试成绩的30%,专业面试占复试复试成绩的70%。其他研究方向则只有理论笔试。
艺术硕士的专业复试则以专业技能为主。
具体可参照2016年招生简章。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其中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20分钟)
①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形式自定,采取面试的方式。
②专业素质考核(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③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