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
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特点,安排2016年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等考试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试范围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三、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等。另外,复试也将对考生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作进一步的考查与了解。
专业课的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外语的复试包括听力、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四、复试程序
1、考生到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行政楼412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2、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评;
3、学院规定医院负责体检;
4、学院派专业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5、学院组织复试考生进行专业笔试及实践技能考核;
6、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专业面试;
7、学院组织对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进行2门本科主干课的笔试;
8、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面试。
五、考生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科目成绩不入复试综合成绩,作为参考,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1、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2、调剂考生如能提供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复试体检表可不参加我校调剂生体检。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和直接对考生的考核。
2、复试时,学院相关党务工作负责人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委培请告知。
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