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加试科目
附件 3:加试科目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各方向(代码 01—08):
(1)和声
(2)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代码 09—13)除已选考 1 门科目外,剩余 2 门考
试科目为:
(1)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2)和声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3)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4)配器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复调中任选 2 门
3.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代码 14—15):
(1)和声
(2)论文写作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各方向(代码 01—08):
(1)政治
(2)和声
(3)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代码 09—13):
(1)政治
(2)除已选考 1 门科目外,剩余 2 门考试科目为:
①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②和声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③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配器中任选 2 门
④配器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复调中任选 2 门
3.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代码 14—15):
(1)政治
(2)和声
(3)论文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