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本部下设17个学院,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652人,教职工1755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68人、副高职称教师363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336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310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515人,拥有“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培养)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教学名师、浙江省21个产业集群首席专家、浙江省突出贡献科技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层次人选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0个招生领域)。举办5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4个省级重点(建设)和优势、特色(国际化)专业;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6部国家级规划教材、30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省级教学团队。化学一级学科为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民俗学、应用经济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生态学、电气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为温州市重点学科。
学校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区域内高端人才集聚培养中心、科技创新研发服务中心、先进文化培育发展中心。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早日成材, 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医疗保障与困难救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证广大研究生安心学习、研究。
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考生须知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录取种类及选拔方法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三、招生名额及学制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学术学位: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 2-2.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外语学院限招本科毕业生);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应届生预报名: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每天9:00-22:00,预报名有效)
正式报名: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音乐与舞蹈学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6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初试科目:除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史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其余专业考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及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333 教育综合及其余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及二外)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不含运动训练学)满分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及运动训练学满分为3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参考书目: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2016年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不低于2500元/生.年,理工科不低于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2000-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8000—12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查询业务课考试大纲、近三年业务课考题以及硕士点简介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五)请考生在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b.wzu.edu.cn/zsw/),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联系办法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9室)
邮政编码:325035
联系人: 黄旭红 田秀智
电话/传真: 0577-86680868 研招办:E-mail:
[email protected]
纪委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7-86598028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