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农、教育、哲学、历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2008年2月6日,温家宝总理与江西财大师生共度除夕,发表了重要讲话,并称赞说:“你们学校是所很好的学校”,激励着学校永葆奋斗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研究生,经过30年的努力, 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一个从硕士到博士、学术型到应用型等多层次、开放式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目前,学校有各类研究生近5千人。培养的研究生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才,包括知名学者、省部级领导以及大企业的技术或管理负责人,他们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实力,江西财经大学为研究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学科环境与学术氛围。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共5个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共5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含4个自主设置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批江西省首家EMBA办学权;拥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江西省“十二五”高水平学科、7个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个江西省“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
研究生教育经过三十年的改革与探索,为学校实现建设一流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总体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展望未来,充满希望,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事业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一、招生人数
1.我校2016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4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6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75名,均含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自2013年起获批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二、学制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