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艺术学系2016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系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1、艺术学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表演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7、按课程成绩占85%,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占5%,科研活动能力占10%制定综合评价体制,全面评定学生。
二、推荐指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指标以当年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艺术学系本科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本人对照《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自测,并交成绩单、科研和获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到艺术学系本科教学办公室。
3、由本科教学、科研和学工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相关申请内容进行评议和核查。具体办法见《艺术学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分办法》。
4、由系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组织计算并审核申请人综合得分。
5、根据综合得分张榜公示免试硕士研究生候选人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听取反馈意见。
6、由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定,并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7、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在最终审定的推免生名单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
四、对获得免试资格人员的要求
1、获得免试资格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全部学业,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
2、获得免试资格者在入学前不予办理出国或就业的各项手续,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根据接受学校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4、有违反上述要求者,除取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以外,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系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
2、本办法由艺术学系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艺术学系
二0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