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我院不属于教育部为香港、澳门、台湾人士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的二十所院校之一,因此我院只对港澳台地区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14年北京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考生可选择函报或面报的方式。
(1)面报
面报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面报地址:北京电影学院C楼207室,联系人:李老师。
(2)函报
考生于10月31日前将报考材料用快递寄至我院研究生部,在领取准考证时将证件原件带来验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李老师收(请注明“港澳台考生硕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
2.报名材料:
(1)《港澳台人士报考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信息表》(Excel格式,见附件1),逐项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港澳台考生XXX 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信息表”(注:其中“XXX”为考生简体中文姓名);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2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照片背后请用圆珠笔写上考生本人姓名);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6)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2);
(7)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报考费500港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无论考生是否被录取,以上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领取准考证:
为避免邮寄准考证造成丢失、延误等问题,研究生部将不给考生寄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月3日9:00~11:00到我院C楼207室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