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章程
第一章 比赛总则
一、第四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以下简称“比赛”),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乐器协会联合主办,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与中国提琴制作师分会承办。比赛旨在为世界各国提琴与琴弓制作人士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促进中国制作师与国际同行的技术交流,以提高中国制琴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比赛定于2019年5月 5 日至5月15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比赛活动将分别在中央音乐学院和国家大剧院举行。
三、比赛项目包括:
1.提琴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2.琴弓组:小提琴弓、中提琴弓、大提琴弓
四、比赛将参照主要国际提琴比赛的规则和传统进行,采取绝对匿名的方式以保证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五、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团及其他职能部门,以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报名手续
一、参赛资格:世界各国及地区的职业提琴与琴弓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但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在最近两年内曾受雇于评委者不得参赛。
二、参赛者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参赛者可登录比赛组委会官方网站www.civmc.com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比赛组委会报名。
2.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地填写报名表,表格在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邮寄至比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206室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邮编:100031
联系人:李学勇
联系方式:0086-10-66425751
手机:13366760496
三、参赛者递交申请表时需要同时提交:
1.报名费:
中国境内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12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800元人民币。报名同时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中国境外的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150欧元,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100欧元。报名同时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参赛作品照片:10 X 15厘米照片两张,分别为:提琴组参赛作品音箱的面板和背板;琴弓组参赛作品的弓头、尾库及部分弓杆。照片的背面需注明制作者的国籍、姓名、地址、电话及电邮地址。
四、参加比赛的报名材料务必于2019年4月1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到达比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交纳凭据后,将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给予参赛者报名确认。参赛者收到确认函后即可邮寄参赛作品至组委会。
五、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章程的所有条款。由于参赛者原因导致无法参赛的下列情况,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 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
2. 参赛乐器未能在比赛规定的日期到达比赛场地者;
3. 报名后中途退出比赛或者提前取走参赛作品者。
六、报名费银行汇款信息:
1. 人民币请汇至:
户 名: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南三环支行
账 号:11200601040009790
请在汇款用途一栏中注明“(参赛者姓名)提琴制作比赛报名费”。
2. 外汇请汇至:
收款人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收款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收款人账号:344156033863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大成大厦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
银行国际代码:BKCHCNBJ110
请在汇款用途一栏中注明“(参赛者姓名)提琴制作比赛报名费”。
3. 中国境内可以通过“中国乐器协会微信”支付,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网站公告。
第三章 比赛内容
一、参赛作品数量:
1.每位参赛者应在提琴组或者琴弓组中任选其一,不得跨组报名。
2.提琴组每人参加小、中、大提琴单项比赛的作品不得超过两件,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三件。
3. 琴弓组每人参加小、中、大提琴琴弓单项比赛的作品不得超过两件,参赛作品总数不得超过三件。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9月以后制作的。参赛作品应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并完全采用手工技艺。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三、提琴组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曾经在其他同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
2.由机械制造或喷涂油漆的;
3.违反传统工艺的独特造型、装饰、颜色或木料的;
4.在木料或油漆上进行仿古的;
5.尺寸大小异常的(中提琴的琴身长度范围为400 —— 425毫米);
6.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四、琴弓组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模仿巴洛克式琴弓;
2.弓杆材料为碳纤维等人工合成材料的;
3.尾库采用象牙、玳瑁,弓杆使用鲸鱼须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公约的;
4.弓杆镌刻制作者名字或者其他标识图案的;
5.琴弓的尾库不是由参赛者本人制作完成的;
6.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五、参赛者可以自主选用任何种类与品牌的琴弦及配件。
六、参赛作品必须绝对匿名,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赛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参赛作品的提交及取回
一、所有参赛者须自行承担参赛作品的往返运输全部费用。参赛者应自行对参赛作品投保财产险。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运输、比赛与展览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参赛作品的提交方式:
1. 参赛者本人或代理人直接将参赛作品送交到比赛场地。
组委会将在2019年5月4日08:00 —— 17:00期间接收参赛作品。
地点: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邮编:100031
电话:0086-10-66412125、66425751
传真:0086-10-66412125
联系人:李学勇
手机:13366760496
2. 通过邮局、快递及其他运输方法将参赛作品寄送到比赛场地。
A) 中国境内运输、邮寄的参赛作品必须在2019年4月25日前运抵比赛地点。
B) 中国境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参赛乐器的参赛者,需在本国办妥ATA证明,以便乐器到达中国海关时顺利通关。由于海关在ATA证书上留有签注,进口物品须原路出关返回。请参赛者注意妥善安排。
3. 为了方便欧洲及美洲的参赛选手提交作品,本届比赛组委会在欧洲及美洲指定了专门代理机构负责参赛作品的寄送工作。
三、参赛作品的验收方式:
1. 每件参赛作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组委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承运人面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赛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者。
2. 组委会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号;将报名表及参赛者业务简历、委托书等材料密封保管,至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 公布参赛人的姓名及得分情况。
四、参赛作品的取回方式:
1.展览会结束之后从国家大剧院展厅取回,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 —— 17:00
2.比赛结束后从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取回,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08:00 —— 17:00
3. 参赛者本人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收据,并签署取回证明。参赛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赛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4. 展览结束后委托组委会将参赛作品回邮或快递给参赛者的,应在递交参赛报名表的同时填写“参赛作品回邮委托书”,回邮的运费、保险费、清关手续费等由参赛者负担。参赛者须将回邮费用与报名一同汇至比赛组委会帐户。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参赛作品回邮费”。
组委会确认已收到回邮费后,待展览结束办理作品回邮事宜。
5.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参赛乐器的参赛者可以委托当地的快递机构到组委会取走参赛乐器,寄送到参赛者的收货地址。参赛者应对回运的参赛作品自行保险,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章 比赛程序
一、评审团由主席、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评委组、提琴演奏家评委组构成。评审团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的评分过程。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评委聘请国内外著名提琴及琴弓制作家担任;提琴演奏家评委聘请国内外著名提琴演奏家担任。
二、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三、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凡不符合章程规定、在工艺或声学品质方面不具备参赛水准的作品将被淘汰。通过初选的参赛作品取得比赛资格,方可进入正式比赛。
四、提琴组比赛程序:
1.初赛:提琴制作家评审小组、提琴演奏家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的工艺、艺术品质和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评分排定参赛作品的排名顺序,并据此确定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阶段的参赛作品的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2.决赛:取得决赛资格的作品由工作人员重新编号后进入决赛阶段。决赛由提琴制作家评审小组、提琴演奏家评审小组再次分别对参赛作品的工艺、艺术品质和声学品质评分。决赛阶段的声学品质比赛将公开进行。
五、琴弓组比赛程序:
1.第一轮比赛:琴弓制作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的工艺、艺术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评分排定参赛作品的得分顺序,并决定进入第二轮比赛的参赛作品数量。
2.第二轮比赛:取得第二轮比赛资格的参赛作品由工作人员重新编号。第二轮比赛由琴弓制作家评审小组、提琴演奏家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的工艺、艺术品质和演奏性能评分。
六、 比赛结果:
1. 提琴比赛决赛的得分,为该参赛作品的最终成绩。每位参赛者在比赛结束后均可获知本人在比赛各阶段的得分与最后的总分。
2. 琴弓比赛的第二轮比赛得分,为该参赛作品的最终成绩。每位参赛者在比赛结束后均可获知本人在比赛各轮的得分与最后的总分。
3. 评审团在全部成绩计算完成并进行复核后,召开终评会议,最后确定各项比赛的名次及获奖者名单。
七、评审团所作出的比赛奖项名单与名次为本届比赛的最终决定,不可更改。
第六章 比赛奖项
一、金 奖
1.比赛各项目第一名即为金奖获得者,六项金奖分别为:
金奖小提琴、金奖中提琴、金奖大提琴;
金奖小提琴弓、金奖中提琴弓、金奖大提琴弓。
2.组委会将为每位金奖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金质奖牌。
3.组委会将留购金奖作品。获得金奖作品的奖金均为人民币:
小提琴120,000元;中提琴120,000元;大提琴200,000元;
小提琴琴弓15,000元;中提琴琴弓15,000元;大提琴琴弓20,000元。
4.以上留购的金额中包含中国海关关税、个人所得税、欧盟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及非欧盟国家的关税。获奖者所得奖金为扣除前述税款后的余额。
5.奖金发放采取汇款方式。在中国国内的获奖者,于比赛结束后十日内向组委会提供获奖者本人的银行账户(银联);在中国境外的获奖者,于收到组委会获奖通知后十日内,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组委会将通过中国银行按照当日外汇兑换牌价汇款,银行手续费由获奖者负担。
二、银 奖
1.比赛各项目第二名即为银奖获得者,六项银奖分别为:
银奖小提琴、银奖中提琴、银奖大提琴;
银奖小提琴弓、银奖中提琴弓、银奖大提琴弓。
2.组委会将为每位银奖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银质奖牌。
三、铜 奖
1.比赛各项目第三名即为铜奖获得者,六项铜奖分别为:
铜奖小提琴、铜奖中提琴、铜奖大提琴;
铜奖小提琴弓、铜奖中提琴弓、铜奖大提琴弓。
2.组委会将为每位铜奖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铜质奖牌。
四、单项奖:提琴组工艺、声音的最高分者获得荣誉证书。
五、决赛奖:提琴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的选手获得荣誉证书。
六、特别奖:比赛评委、特邀嘉宾、行业协会、音乐团体等设立的专项奖。
七、参赛证书:所有获得比赛资格的参赛者均获颁参赛证书以资纪念。
第七章 展览及其他
一、“第四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作品展”将于2019年5月10日至15日举行,所有获得比赛资格的参赛作品均须参加展览。因故不参展的应在送交作品时声明,并交纳每件参赛作品200元人民币或者25欧元的比赛早退费。进入决赛阶段的作品不得放弃展览。
二、展览包括展示选手的艺术简历及参赛作品的照片,对个人信息有保留要求的参赛者须于比赛前书面向组委会声明。
三、比赛期间组委会将举办多场弦乐器制作文化与行业人员联谊活动,包括获奖作品音乐会、国内外制琴家的学术讲座、参观制琴企业、选手联欢会等,欢迎参赛人员及社会各界的乐器爱好者踊跃参加。
四、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五、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比赛组委会。
第四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评委会
评委会主席
郑 荃(中国)
中国提琴制作大师,国际提琴制作大师协会常委,教授,原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主任。
1986年毕业于意大利克莱蒙那国际提琴制作学校和巴尔玛音乐学院。回国以后在中央音乐学院建立提琴制作专业,培养了许多提琴制作方面的人才,推动了中国提琴制作事业的发展。
在国际比赛中获奖二十余项,金牌四枚。其中在1987年获意大利第一届全国提琴制作比赛小提琴金奖同年在保加里亚国际中小提琴制作比赛获小提琴、中提琴两枚金牌。
1990年在苏联柴科夫斯基国际提琴制作比赛中获中提琴金奖。
2008年出任VSA美国国际提琴制作比赛评委。
2018年出任意大利国际提琴制作比赛评委。
2010—2016年间组织举办了3届中国国际提琴制作比赛任评委会主席。
历任全国人大会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民盟中央常委、中国乐器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欧盟协会副主席。现任中国乐器协会提琴制作师分会会长,欧美同学会副会长。
提琴制作家评委
Giorgio Scolari (意大利)
Giorgio Scolari 1952年1月5日出生于意大利克雷蒙那,他在克雷蒙那国际提琴制作学校跟随提琴制作大师Pietro Sgarabotto 和 Gio Batta Morassi学习,于1970年毕业。1970年到1976年他在Morassi工作室工作,之后他与自己的兄弟Daniele建立了工作室。通过不断的钻研,在音质、木料、化学、油漆以及物理声学方面进行改进。
从1974年开始,他开始教授提琴制作,被学生们评价为专注和有责任心的老师。他同时担任克雷蒙那提琴制作学校的副校长。他曾学习过管风琴、钢琴、作曲,并为多个唱诗班担任主理人。Scolari的提琴制作生涯受到多个历史上克雷蒙那的提琴制作巨匠的引领和启发。他使用Amati、Strapari 和Guarneri的琴型模具进行制作,在此基础之上,他也创作出属于自己的琴型。他的清漆是工作室里生产的,光亮、柔和,而且质量上乘。
他担任很多学术上的职务:曾担任国家/地区项目专业课程协调员、克雷蒙那制琴讲习班实习课程协调员、全国工匠联合会克雷蒙那制琴协会主席、“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克雷蒙那制琴协会会长等多个专业职务。
林海德(美国)
出生于广州,现在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他的音乐生涯开始于七岁学习钢琴,八岁学习小提琴,最后成为了珠江电影制片厂交响乐团的专业小提琴演奏员。
林海徳在梁国辉和徐弗两位提琴大师的指导下,毕业于广州提琴制作专业学校后来他作为提琴制作老师任教于此学校。毕业后他在广州乐器研究所继续跟随梁国辉学习小提琴制作成为他的助手。1985年,林海德移居美国,在加利福利亚州旧金山地区的Ifshin Violins提琴行从事制作研究和修复古提琴工作,同时担任该琴行总管和技术总监。现任广州星海音乐学院的客席教授。他的学生们已多次在国际提琴制作比赛获奖。
1982年获广州青年小提琴制作比赛第二名。
1986年第七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制作工艺优异奖。
1988年第八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制作工艺优异奖。
1990年第九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小提琴制作工艺优异奖,中提琴制作优异奖,中提琴音色优异奖。
2008年第十九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大提琴音色优异奖,四重奏音色优异奖。
2010年第二十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中提琴音色优异奖,四重奏音色优异奖。
2012年第二十一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大提琴制作工艺优异奖,大提琴音色优异奖。
2014年第二十二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小提琴制作工艺优异奖,大提琴音色银牌。
2016年第二十三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四重奏音色优异奖。
2018年第二十四届美国世界提琴制作比赛中提琴音色优异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