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报名与预赛工作安排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联、泉州广播电视台《关于做好2018年泉州市少儿电视艺术节暨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组织工作的通知》(泉委宣联〔2018〕4号),现将艺术节的报名与预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在读学生(不含培训机构);各项目设中学(含中职)组和小学组。
(二)赛区设置
声乐、器乐、戏剧、朗诵、舞蹈中学组不分赛区;
舞蹈小学组设三个赛区:
第一赛区为市直学校、鲤城区、丰泽区、开发区;
第二赛区为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
第三赛区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
(三)参赛要求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演出中不得伴舞和朗诵),每支合唱队演唱一首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音乐以WAV格式,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送省参赛的合唱队可录制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和朗诵,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音乐以WAV格式。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7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指单首作品不超过9分钟,不能组合)。省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必须参加。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8至30人,鼓励原创,中、小学组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参赛内容为中国舞蹈(街舞、劲舞、交谊舞、体育舞蹈不参赛)。音乐以WAV格式。(送省节目优先考虑原创作品)
4.戏剧节目
含戏曲、话剧、歌舞剧、音乐剧以及校园剧、课本剧、小品小戏等。其中,戏曲剧种以梨园戏、高甲戏、芗剧(歌仔戏)、打城戏等我省地方戏曲以及京剧、越剧、潮剧、赣剧为主,剧种不限。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旁白),演出时间6-10分钟。音乐以WAV格式。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音乐以WAV格式。
以上五个项目,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每个项目必须是现场表演,不能播放录音。
(四)报名及活动安排
1.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各校至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免费报名,市直学校至泉州广播电视台免费报名。
县别 |
报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直 |
泉州电视台综艺节目中心 |
苏老师 |
15060870080 |
鲤城 |
鲤城区教育局 |
唐绿蓝 |
13959891331 |
丰泽 |
丰泽区教育局 |
林丽云 |
15959966677 |
洛江 |
洛江区教育局 |
魏连庆 |
13959922511 |
泉港 |
泉港区教育局 |
刘仕华 |
13959973345 |
石狮 |
石狮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蔡彬彬 |
13960386227 |
晋江 |
晋江市教育局 |
曾少坤 |
13506050371 |
南安 |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
刘曙艳 |
13808507389 |
惠安 |
惠安县螺城中心小学 |
林娟娟 |
13959707280 |
安溪 |
安溪县教育局 |
王旭鑫 |
13905087359 |
永春 |
永春县教师进修学校 |
陈丽芳 |
059523851226 |
德化 |
德化县教育局 |
陈孝杰 |
13505936800 |
台商 |
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
陈云腾 |
15980051730 |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纸质版一份(普通中学和小学组学生还须提交全国统一学籍的电脑截屏页面),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县别/市直+组别+项目+节目名称+节目演出人数。
②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县别/市直学校名+艺术节报名汇总表。
快递地址:泉州广播电视台十楼综艺节目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苏怀,联系电话:15060870080, 22116500。
2.活动安排
(1)预赛安排(5月21日前完成)
①声乐、朗诵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选拔,泉州广播电视台跟踪拍摄报道;各县(市、区)务必真实做好预赛选拔工作,不可直接报送。各预赛时间和地点安排,请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局体卫艺语科。
②舞蹈、戏剧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广播电视台组织选拔。
(2)庆祝"六·一"文艺晚会
泉州广播电视台将选择预赛中部分优秀节目参加演出,地点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3)决赛安排
声乐、器乐决赛在泉州五中城东校区音乐厅举行,电视台拍摄,在《娱乐前沿》节目中安排特别播出。
舞蹈、戏剧、朗诵决赛由泉州广播电视台安排完成,地点在泉州广播电视台演播厅,并录像播出。
(五)评判办法: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创作新作品参加比赛,按照选手表现据实现场打分。
(1)预赛设5-7名评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评选。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2)决赛设7名评委,由组委会在公证监督下从评委库抽取产生,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评选。7位评委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3)评分以十分制评比,评委评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三位。
2.各项目评选要素参考
声乐:对合唱的编排、合唱队的音准、节奏、音质、对乐谱的把握、综合艺术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器乐:对器乐的编排、选手演奏的音准、节奏、演奏技巧、风格的把握、艺术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舞蹈:将对舞蹈的编排、选手的技能技巧、形体形象、现场表现,意境表达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戏剧:对剧目的编排,选手的表演能力、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现场表现等基本的情况进行评定。
朗诵:对朗诵的编排,选手的普通话表达、咬字清晰、朗诵节奏把握和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六)预赛现场:
1.横幅主题文字:
【2018年泉州市少儿电视艺术节暨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xx赛区预赛】,可在比赛现场入口和比赛场地安排悬挂。
2.预赛现场舞台背景
各县(市、区)最好选择在有LED显示屏的场地组织预赛。组委会将提供统一设计的样稿图片。各县(市、区)根据具体的比赛场地和承办方加入文字。
3.声乐、朗诵预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评奖并发给获奖证书,获奖名额自行拟定。
4.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的现场宣传。发动关注泉州广播电视台"泉视综艺" 微信公众号,了解艺术节相关情况。
二、艺术作品类节目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校、在读学生。
组别设置:中学(含中职)组和小学组。
(二)参赛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1)绘画作品由获得2016-2018年泉州市中、小学生及中等职业学校美术、书法现场比赛绘画项目的一、二等奖学生送交。
(2)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1000px×1500px)。
2.书法、篆刻作品
(1)书法作品由获得2016-2018泉州市中、小学生及中等职业学校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书法项目的一、二等奖学生送交。
(2)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1725px×3450px)。
3.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比赛将与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晚报社联合举办,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6月5日
2.报送材料:
(1)艺术作品原件,不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楷体书写),并附创作说明。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2)数码照片。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数码照片命名格式为:作品种类+泉州市+学校名称+作者姓名。
3.快递地址:泉州市新门街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36号楼泓翰美术馆,联系人:蒋丽芳,联系电话:0595-22281966,22767196。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4.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5.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6.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7.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8.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9.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10.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二)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要求
1.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2.格式要求
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在组织县级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市组委会。报送《泉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见附件)时须加盖各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市属学校、市教科所等单位可直接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校)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奖,同时将优秀案例报送省上参评。
4.报送数量:晋江、南安、安溪等县(市)报6篇,其余县(市、区)报5篇,市直中职中小学各报2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6月5日
2.报送材料:
(1)申报书:纸质版五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申报书命名格式为:泉州市+县别+学校名称+作者。
(2)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命名格式为:县别+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3.快递(邮政EMS)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交通科研楼C栋342室,联系人:陈德煌,联系电话:13685924068。
四、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一县一坊,每个县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展示学校应以全省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长6m×宽4m×高2.2m。)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6月5日
2.报送材料:
(1)工作坊方案报送表:纸质版五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县别+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2)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3.快递地址(邮政EMS):泉州市丰泽区东海交通科研楼C栋383,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