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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举办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25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重庆市举办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发〔2016〕33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艺术教师的业务素质,促进中小学美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和学生艺术实践活动质量,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抓好2016年中小学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6〕14号)提出的“艺术教师岗位练兵与指导学生艺术实践相结合”的要求,决定开展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技能展示(岗位练兵)活动。现将《重庆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展示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在广泛开展学校岗位练兵活动基础上,按照要求认真组队参加市级比赛展示活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重庆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展示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协办: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29-30日

 

三、参赛对象

    中小学在职在岗音乐、美术教师,中小学专兼职书法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有两年及以上教龄。

 

四、比赛地点及参赛方式

    音乐技能比赛地点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美术技能展示地点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四公里校区)。以区县为单位,分别组建1支音乐教师代表队(6-15人)、1支美术教师代表队(6人)参赛。

 

    五、比赛内容及组队

 

(一)音乐

    1.理论部分(20分)

    所有选手现场统一集中笔试。内容限于全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内容中的音乐知识、音乐欣赏部分。

 

2.专业技能部分(80分)

(1)视唱练耳(10分)

    每支代表队节目表演结束后现场随机抽取选手答题,五线谱视唱,首调、固定调均可。(10人及以下抽取1人,得分为该队得分;10人以上抽取2人,其平均分为该队得分)。

(2)歌曲演唱(70分)

    每支代表队以表演唱、小合唱形式展示。

    中外声乐作品均可;表演不超过6分钟;伴奏形式不限。

    歌曲演唱要求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具有艺术性,有较高的欣赏性;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自然大方。

 

   (二)美术

    1.理论部分(30分)

    所有选手现场统一集中笔试。内容限于全国中小学美术课程标准内容中的美术知识、美术欣赏部分。

    2.专业技能部分(70分)

(1)绘画

    命题创作。根据题目进行艺术创作,画种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表现手法不限;西画尺寸大小不超过100X80cm,不小于60X40cm;国画不超过四尺全开,不小于四尺对开,工具材料自备;4个小时内现场完成作品。

 

(2)书法

    命题与自选结合。完成书法作品两件,其一为规定内容(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其二为自选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为宜;两件作品的书体,相同相异皆可,但限于楷、行、隶中选择;书写形式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全开,工具材料自备;4个小时内现场完成。

(3)手工制作

    命题创作。在现场两个命题中任选一个进行创作。要求结合材料与技法用作品表现主题;使用自带材料(各种纸材、金属扎丝、橡皮泥、布等)和常规的手工制作加工工具进行制作;作品高、长、宽不超过80×80×80厘米;各种材料综合表现,形式和手法不限,每一作品中不少于两种材料对比运用;4个小时内现场完成。

 

(三)组队要求

    以报名为准确定代表队及现场参赛人数,音乐代表队不分中小学,自由组队,全体队员均须参加笔试和歌曲演唱;美术代表队每项目中小学各1人(共6人),全体队员均须参加笔试和所报项目比赛展示。一经报名确定代表队和参赛项目,参赛人员不得调整。

 

(四)比赛流程

    1、音乐:2016年10月29日8:00-8:20代表队报到;8:30-9:30选手统一笔试,同时代表团领队完成演唱顺序抽签;10:30-12:00和13:00-18:00,音乐代表队演唱比赛。

    2、美术:2016年10月30日9:30-10:00代表队报到;10:30-11:30选手统一笔试;13:00-17:00,选手统一现场比赛。

 

六、奖项设置

    设个人单项奖和代表队团体奖。按25%、35%、40%比例,分设音乐、美术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代表队团体一、二、三等奖;设指导教师奖(获个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每名选手限1名学校指导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证书与奖牌。

 

七、奖项计分规则

(一)音乐

    1、个人奖:满分100分,由个人理论笔试得分和代表队表演得分之和确定(代表队表演得分由选手代表视唱练耳得分和演唱得分构成)。

    2、团体奖:由所有选手得分的平均分确定区县团体等级奖。

 

(二)美术

    1、个人单项奖:满分100分,由个人理论笔试得分和个人单项得分之和确定。

 

    2、团体奖:由所有选手得分的平均分确定区县团体等级奖。

 

八、其他

    (1)音乐代表队演唱顺序比赛当日现场抽签决定;代表队演唱结束后现场抽签决定视唱练耳答题人员。

    (2)参赛选手资格由所在区县教委负责审核,选手均凭参赛证参赛。

    (3)参赛美术作品必须是本人根据所给主题的现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盗用他人的作品参赛,不得以虚假作品参赛,不得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手工立体造型设计制作不得使用危险工具、材料,如喷漆、电动工具、强力胶等。(纸立体造型原则上理解为单纯的用纸造型)  

    (5)美术现场参赛作品不退还选手,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公益性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但将给予作者相应证书。 

    (6)理论笔试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一般考试考场纪律要求进行。比赛在规定时间开赛后未进场者一律不得再进赛场参加比赛,视同弃权,该场比赛成绩为0分。选手应关闭手机后进入赛场,一旦发现选手在比赛中使用 手机(无论是通话还是收发信息),一律视为作弊,该场比赛成绩为0分,情节严重者报请组委会处理。

    (7)参加本次比赛展示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

    (8)各区县于2016年9月15-20日前将附件1、2报市教委学校艺教办,联系人胡盼,电话:63833655,邮箱:QQ:[email protected]

    比赛展示活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6年重庆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参赛教师汇总表

    2.2016年重庆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教学专项技能展示活动参赛教师报名表

本文标签

教学技能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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