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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粤语歌曲创作征集活动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1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广东省2016年粤语歌曲创作征集活动通知

  上世纪七十年代粤语流行歌强势崛起,已成为华语流行乐坛一个重要的分支,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传承粤语歌曲文化,调动粤语歌曲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发掘更多的粤语歌曲创作人才,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粤语歌曲,决定组织开展此次“广东省粤语歌曲创作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广东省文联

  承办: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广播电视台音乐之声、广东广播电视台城市之声

  协办:广东广播电视台 “娱乐前线”栏目、广东广播电视台荔枝网、《岭南音乐》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为粤语歌曲,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新颖、时尚,能反映社会正能量;

  (2)近年来原创,并未在省级或以上创作类比赛中获奖的、拥有合法著作权的作品;

  (3)没有歌词的旋律也可报送参赛,入选的旋律再组织专家填词。

  三、活动及奖励方式

  聘请省内著名词曲作家组成专家评委,征集作品进行初选和终评。初选选出20首作品若干最佳新锐作品奖,终评选出15首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广东省粤语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合辑,向全国发行,并在《岭南音乐》杂志刊发公示。获奖作品及作者将通过省级纸媒、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整体宣传。

  入选优秀歌曲的作者将获得每首歌曲2万元的稿酬(词曲各1万)及证书。其作品经签约后将由组委会统一出资编配、演唱、录制、CD专辑出版等,并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四、投稿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2)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gdyyjxh.com/)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歌词、曲谱、录音小样,按照“报送人+歌名”格式命名文件发送到本次大赛指定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马国华:13802901977

  梁天山:13556164844

  (3)每位作者限两个作品参赛(无论词曲)。

  五、特别声明

  1. 投稿作品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主办方承诺不将作品用于任何盈利性活动。

  2. 一经投稿,视同作者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制作加工、宣传推广,并用于公益性活动。

  主办方拥有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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