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五)电声贝斯
初试: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32小节鼓节奏,进行即兴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所有曲目需背谱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六)爵士鼓
初试:
1、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视谱演奏一条(长度不超过16小节);
3、乐曲一首(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复试:
1、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32小节音乐一段,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打击乐器考生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其它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七)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选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准备两首,抽考一首)。
复试:
1、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选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准备两首,抽考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朗诵一首备考曲目的歌词(中文)。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1)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四首备考曲目的名称,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2)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提交;3)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人员,考场配备钢琴,如需其他乐器伴奏,请考生自备。
视唱练耳教研室
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 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
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艺术歌曲一首(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5)弹唱:现场弹唱指定乐曲。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钢琴演奏调修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单音听辨;
(2)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8);
(5)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移调。
附录二
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音乐数字媒体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写;
(3)和弦色彩听写: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陕西省考生联考考试曲目与校考考试曲目不得重复。
钢琴系
一、钢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手风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考生报考管弦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钢琴伴奏自带);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不同连吐的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娜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不同连吐的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韦伯:《第二协奏曲》(也
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4、可加试低音单簧管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
度)用不同连吐的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洛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
度)用不同连吐的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大调协奏曲》;丹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萨克斯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保罗·阿格里科·杰宁《勒西班牙主题与变奏》;维瓦尔第《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复试: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琶音(含连音、断音);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米约《丑角组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J.E.巴拉特《行板谐谑曲》(♭B或C调小号演奏);胡梅尔《♭E大调协奏曲》(♭E或♭B大调小号演奏);阿尔班《威尼斯狂欢节变奏曲》《♭B大调小号演奏》(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第三圆号协奏曲》;马吉斯《第二圆号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弗兰斯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次中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阿·吉尔芒《交响小品》;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圣桑《短歌》(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次中音号:罗尔《主题与变奏》;阿尔班《美丽的雪景》;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萨斯《♭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多纳戴德《大号组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
1、 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 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下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 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音阶、半音阶;演奏两个八度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 练习曲一首(克莱采尔42首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 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 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可重复演奏,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
中提琴:
初试:
1、 一首(一段或一个乐章)巴洛克时期无伴奏组曲或无伴奏奏鸣曲;
2、 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2)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复试:
1、 演奏三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2)自选乐曲一首。
★ 初试和复试曲目不可重复演奏,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
大提琴
初试
1、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任何一段。
2、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
1、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波帕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
3、大型乐曲一个乐章圣桑《a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拉罗《d小调协奏曲》;德沃夏克《b小调协奏曲》;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或相当于以上曲目程度的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1、涉及拇指把位的三个八度内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也可自选一首大型乐曲。
竖琴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波佐利练习曲程度);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大调与关系小调音阶与琶音;
2、演奏巴洛克时期作品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程度相当于扎贝尔的源泉)。
古典吉他
初试:
1、自选作品一首;
2、巴赫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1、两个八度以上的A.Segoviade大小调音阶;
2、练习曲一首(作曲家泰雷加、巴里奥斯或维拉罗伯斯可任选一首);
3、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复试自选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
打击乐
初试:
1、马林巴:自选四槌曲目一首
参考曲目:埃克哈特·科派斯《女巫之舞》;艾瑞克·萨姆特 旋转 《I, II, III, IV》(或同等级曲目)
2、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参考教材:米歇尔·彼得《小鼓教程》;杰奎斯·德利科柳斯《十二首小鼓练习曲》
复试:
1、马林巴:自选四槌曲目一首(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马林巴参考曲目:三宅一德 《链》(或同等级曲目)
2、小军鼓或定音鼓:自选曲目一首
小军鼓参考曲目:芬克《小鼓组曲》;杰克·穆斯《概念》(或同等级曲目)
定音鼓参考曲目:约翰·贝克《定音鼓奏鸣曲》;艾略特· 卡特《八首四只定音鼓作品》(或同等级曲目)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复试可自带伴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各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各一首。
四、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3、自选舞表演。
复试:1、命题编舞。(2题)
二、舞蹈表演
初试:(1)外形条件测试;(2)基本功能力测试。(3)自选舞①。
复试:(1)(戏剧表演、歌曲演唱、朗诵、自选舞②)任选两项。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储存。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好。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专业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表演专业自选舞剧目①②不得雷同)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芭蕾舞、国标、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现代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均可)。
自选舞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命题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组织创作1分钟的舞蹈,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舞蹈编创意识。
(5)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
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6)戏剧表演和朗诵: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戏剧小品或台词朗诵,时长不少于2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初试占50%;复试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