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12-0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 6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 5 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为,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八)、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 114 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 年由该科演化而成的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 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 年徐悲

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 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 21 名,副教授 23 名,博士生导师 14 名,硕士生导师 27 名,教职工共 110 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美术与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动画专业为国家第三批特色专业、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美术学是江苏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粉、草书艺术课程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中学美术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是“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学院承担的地方高师本硕贯通教师教育模式探索,是教育部卓越教师项目。近年来,学院承担 8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 项省级科研项目,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 7 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仙林校区有约 24000 平方米的教学楼,并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教学条件一流。学院设有 11 个系,1个教研室,7 个研究所,5 个实验室和 2 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环

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视觉传达系、雕塑系、摄影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西画临摹实验室、中国画临摹实验室、美术教育微格实验室、环境设计实验室、印刷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雕塑实验室、陶瓷设计实验室、漆艺设计实验室、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 3 个一级学科共 13 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 896 名,硕、博士研究生 548 名,以及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等

国家的留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 年面向江苏省及山东省招收四年制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生,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一)培养目标

blob.png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blob.png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专业工作。考生身高要求:男性 180cm 及以上,女性 170cm 及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单独考试(校考)的江苏、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用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 A4 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省、山东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于 2016 年 1 月 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2.考试说明:

    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 2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照片。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8:00-11: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2 日下午-1 月 23 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5)考试科目:

  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 开画纸,考试时间 3 小时。

  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 CD(WMA 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备注: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为 300 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内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

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音乐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专业(实验班)(面向江苏省招生)

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 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 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 工”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专业(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法国、奥地利、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挪威等多个国家的音乐院系均建有密切的联系,学术交流活动频繁,联合办学卓有成效。

(一)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 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 4 年制本科生 145 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blob.png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 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舞蹈学专业单独考试(校考)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报名程序全部完成后,用 A4 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音乐学院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2.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 5 省专业统考有关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等 5 省考生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3.舞蹈学专业校考

    (1)报到时间: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下午 16: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 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6 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 年 1 月 21 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其中自选技巧展示时间 1 分 30 秒内),满分为 150 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 3 分钟内),满分为 100 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 50 分。

    舞蹈学总成绩满分为 300 分。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 4 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6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 30 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分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声乐或器乐前 300 名以内[含 300 名]的江苏省考生,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的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考生,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 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关于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说明

    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学制为 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的一条融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本文标签

南京师范大学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