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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10-10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南昌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南昌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习近平、曾庆红、吴官正、刘延东、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习近平同志在视察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

  学校研究生教育起步于1965年。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化学、临床医学、农业科学(含食品)、工程学4个学科进入美国ESI排名前1%。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位列全国同类学科第4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现了江西省“全国百篇优博”零的突破。

  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8种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共有21个专业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MTI)、农业推广硕士、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出版硕士、护理硕士)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临床药理基地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1个。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特色专业9个、教学团队1个、精品课程2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有江西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高水平实验室2个、高水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16个,江西省“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6个。学校还设有中德联合研究院、中法工商管理教育培训中心和中英联合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机构。

  招生简章

  ◆ 招生规模

  我校2015年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3015人,其中接收推免生156人。2016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MP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计划全部为定向就业、自筹经费计划,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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