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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10-10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年限

    我校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戏剧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美学、艺术批评、影视编导、影视批评、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院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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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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