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共计4门。考生须到上海指定考点参加入学资格考试(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并在我院参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3、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均由我院自行命题。各方向考试具体要求见附录1,参考书目见附录2。政治理论考纲将于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七、考试安排
时间 |
10月24日(周六) |
10月25日(周日) |
10月26日(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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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
8:30-11:30 |
8:30-11:30 |
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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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科目 |
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部分方向的专业知识基础课(如:爵士乐) |
入学资格考试 (笔试) |
政治理论 (笔试) |
专业知识 (笔试) |
考试地点 |
上海音乐学院 |
见准考证 |
上海音乐学院 |
注:1、作曲、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的专业技能考试为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2、爵士乐和西洋管弦乐表演(萨克斯、小号、长号)可以兼报,故爵士乐的专业知识基础课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3、以上时间安排请以考前张贴公布为准(约考前一周于网上及张贴公布)。
八、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各科成绩择优录取。
九、培养
入学时间:2016年9月
学习形式:脱产或半脱产
培养年限:3-4年
十、收费标准
学费20000元/年,共计60000元
十一、住宿
学校不安排住宿,一律走读。
十二、学位
1、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表演专业须举办学位音乐会且成绩合格),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将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不颁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