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音乐教育
1.专业知识:音乐教育学原理、音乐基础理论
2.专业技能:
音乐教学法方向:音乐教学法(笔试)
键盘和声与钢琴即兴演奏方向:四声部和声写作、和声风格分析(笔试)
3.面试:
音乐教学法方向:教学展示(教学考题于考前一周公布)、钢琴演奏、口试。
键盘和声与钢琴即兴演奏方向:即兴弹奏(和弦连接、移调、旋律编配、即兴弹奏)、钢琴演奏。
十、乐器修造艺术
1.专业知识:和声与曲式(和声50%,曲式50%)
2.专业技能(含面试):
(1)携自己制作的提琴一把,由主考教师对其制作工艺和音色进行评分。
(2)提琴制作操作技能考试
(注:第1项所携提琴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若有作伪情况,取消所得分数)
具体要求:a)对考生所制提琴的工艺进行评分。根据其制作工艺、油漆、装配、琴的总体印象给出考分。此部分占50%。
b)选择提琴制作中重要的一个制作技能(一般在2小时之内)进行考试。根据考生对工具的运用与掌握、操作程序的规范与合理、制件的水准、总体印象给出考分。此部分占50%。
面试:主要内容为提琴制作的历史、提琴制作的主要程序、油漆知识、提琴的修复等专业知识。
通过口试考察考生的理论基础、逻辑思维、表达能力与思维灵敏度,并据此给出考分。
十一、艺术管理
1.专业知识:管理学基础(管理学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基础知识)
2.专业技能:
艺术管理理论与实践:艺术管理相关理论,并将其运用于案例分析或指定项目的设计。
3.面试:
a)专业英语口语测试;
b)艺术特长展示;
c)提交考生本人参与的艺术管理相关的项目报告(不少于三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