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所在学校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之后,我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对于在抽查和复核中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所有项目将进行现场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451-86413389)。
八、有关事项说明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分基本技能测试(视唱、视奏或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或片段一首(个)进行表演(限时4分钟以内),乐器自备。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只使用CD或U盘伴奏(要求CD或U盘内单独一个MP3格式文件:姓名+曲目名.MP3);器乐类测试不得使用伴奏。视唱和视奏现场抽签,准备时间30秒。视唱为五线谱和简谱,管弦乐视奏为五线谱,民乐视奏为简谱。
2、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得过具有专业级别比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能够突出体现考生专业水平的获奖者请在报名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人选。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4、凡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仍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须在公布高考成绩后,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提交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等信息。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高考填报志愿复印件、高考成绩等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5、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之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6、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九、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办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517室(十五、十六公寓之间)
咨询电话:(0451)86414771 86414671 传 真:(0451)86417835
招办网址:http://zsb.hit.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