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要求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不得中途退团。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2015年2月4日08:00至2015年2月6日24:00。
2.公布初审结果:2015年2月12日。
3.现场报到确认:2015日3月13日14:00—19:00,2015年3月14日8:30—11:30。
4.文化课测试:2015年3月14日14:00—17:00。
5.艺术素质考核:2015年3月15日全天。
七、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考生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10-68912257。
5.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13282。
咨询时间:2015年1月29日—2月13日,3月6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