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安排:
(一)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0日13:00-18:00
报到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
缴费、交照片(两寸免冠两张)、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区美视电影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二)测试内容:
1.特长测试:自备乐器
器 乐:A. 演奏和技巧展示(自备练习曲1首、乐曲1首)
B. 视奏
戏曲表演:A. 自备川剧选段两个(彩唱和清唱)
B. 视唱
2.测试成绩:特长成绩(90%)+综合素质评价(10%)(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定)
六、合格认定:
1.资格认定: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按照计划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认定为A、B两类(测试成绩相同时,以特长成绩为准)。
A类: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
B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85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根据高考总分按比例折算)。
2.合格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与我校签订《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书》后正式生效,志愿填报及录取相关事宜均以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