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报名申请时提供详尽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个人表演精选视频材料,及时寄达招办,以避免由于材料提供不全而影响入围选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二)文化测试及艺术专项测试地点:上海。
(三)声乐类、话剧表演类、舞蹈类、管乐类测试可用伴奏时,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四)通过初审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若符合条件考生超过选拔测试入围上限,则按各类艺术项目计划数5倍比例择优入围。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较多时间与精力,同时复旦大学对艺术团团员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提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212,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