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学历) |
人数 |
学费 元/年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音乐学 |
四年 (本科) |
90 |
9360 |
福建60名,湖南9名, 广西7名, 河北2名, 山西2名, 江苏2名, 浙江2名, 安徽2名, 江西2名, 河南2名。 |
1. 湖南省、广西自治区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 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舞蹈学 |
四年 (本科) |
30 |
9360 |
福建20名,湖南6名, 广西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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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闽台合作) |
四年 (本科) |
50 |
1800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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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南音方向) |
四年 (本科) |
20 |
936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初试:闽南话; 复试: (1)声乐(须演唱南音一首) (2)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 (3)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4)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备注: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须先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
注:以上内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湖南省、广西自治区)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 求 |
音乐学 |
1.主项(演唱或演奏) |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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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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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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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1.基本功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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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巧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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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蹈片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