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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14-04-03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③其余专业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平均分×0.55 + 面试成绩×0.4

  3.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及学制

  每生每年15000元(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学制3年。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必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的定向单位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签订的定向单位必须为原单位。

  六、考试用具

  请考生按照本人报考专业方向考试科目的要求(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及考试要求》),做好相应考试用具的准备。如美术、设计专业准备好绘画工具(画笔、颜料、毡子写生用画板等),演唱科目考试必须用钢琴伴奏,不能用伴奏带,学院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在不影响考试秩序的前提下可自带伴奏(费用自理)。

  七、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如需享受政策的“加分项目考生”考生须在4月8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相关政策。

  九、考生必须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

  十、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408人,其中,学术型172人,专业学位236人。我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根据我院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开展复试调剂工作,原则上招生计划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为1:1.5~2。

  广西艺术学院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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