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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4-03-26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类别专业。

  6.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8.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有培养潜质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9.我校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调剂到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3个类别的考生除外。

  (2)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3)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4)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四)条规定)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五)调剂截止日期:4月21日。

  (六)拟从我校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

  六、破格复试

  (一)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但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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