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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2014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4-01-08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 1992 年和 1996 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 1995 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1 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 2009 年获得艺术硕士( MFA )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理论作曲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本科专业以及音乐学硕士点1个和艺术硕士点1个。目前教职工92人,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0人、讲师 2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7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43人,硕士研究生187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45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18台,YAMAHA、KAWAI、鲍德温、珠江等钢琴25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18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 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校区音乐学院、卫斯理安学院、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西密歇安大学开设了本科“2+2”联合培养项目,为有志到国外深造的学生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留学途径。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单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专   业
招生计划数(人)
广东省计划数(人)
外省计划数(人)
音乐学
90
60
30
音乐表演
70
40
30
舞蹈学
45
20
25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河 南
郑州大学(南校区)
1月23、24日
1月25日
湖 南
湖南师范大学
1月16、17日
1月18、19日
四川
成都三中
2月16、17日
2月18日
广 东
华南师范大学
3月2日9:00—17:00
3月3日9:00—12:00
3月4日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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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任何一个考点参加初试,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 1月29日-2月25日期间登陆我办网站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于3月2至3日到招生办华师大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不安排考试。在河南、湖南、四川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以上三个考点复试入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2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
 
2014年3月7日
 2014年 3月8日                  下午15:00-17:00
2014年3月9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定,届时在校招生办公布栏和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同时公布
地   点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
(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一课室大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
(音乐学院)。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

  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5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

  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5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2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必考,乐曲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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