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内容 【50%】
·中国作品一首;
·现代乐曲一首;
·旋律即兴编配一条(16 小节以上,具体测试旋律由考场现场提供)。
(2)以钢琴应试内容:
1)初试内容 【50%】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自选乐曲一首;
☆ 广东省统考钢琴主考项 82 分(含 82 分)以上者免初试。
2)复试内容 【50%】(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 740 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旋律即兴编配一条(16 小节以上,具体测试旋律由考场现场提供)。
☆ 电子管风琴专业初、复试均不得使用音序器播放打击乐以外的内录声部。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资格线)
1. 乐理;
2. 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参见《附录三:星海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注:具体考试规定及说明详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