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
1.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编制招生计划,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做分省计划,不用参加校考的其它专业(方向)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查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科兼招。因招生计划数有限,我校艺术类专业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3.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二、 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一)专业省统考
2014 年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2014 年我校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和在福建省招收的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二)专业校考
1. 校考对象:
①我校2014年在福建省外招收的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委托中央音乐学院组织专业考试,承认并采用其音乐教育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组织该方向的专业校考。
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作曲和舞蹈等六个方向)各方向的考生。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校考成绩均为无效。
2.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14日-21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初试报考费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2014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方向(乐器),不得兼报。
3.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4年2月24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①《厦门大学2014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DVD视频光盘一式两份(考生按初试规定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光盘所摄录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光盘上需用记号笔(油性笔)注明网上报名号、考生姓名和曲(节)目名称。各方向初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