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考研 >

湖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3-10-14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

  七、复试

  (一)学校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学校将再次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栏目,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录取和学费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同时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通过这些举措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信息。

  十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3.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在复试时还须接受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知识的考查。

  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十三、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2.国防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国防生被拟录取前须将所在单位的证明函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夏令营营员)仅供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5. 我校设计艺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学院设有国际合作项目。

  6.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为准。

本文标签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