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赛曲目:
1. 初赛、复赛各演唱一首曲目,(两轮曲目可相同)。半决赛演唱一首曲目,(曲目不得与初赛、复赛相同)。半决赛演唱新作品将酌情加分。决赛演唱一首曲目(曲目不得与前几轮相同),演唱新作品可与前几轮曲目相同。
2. 初赛、复赛、曲目演唱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半决赛、决赛参赛曲目时间不限。
3. 新作品需是近五年内创作,词曲作者必须有一方为四川本土作者。大赛组委会将在复赛前提供一批新作品参考曲目。
六、赛事要求:
本次比赛美声、民族组选手不使用话筒,伴奏均用钢琴伴奏(人员自备),通俗组可用话筒(伴奏音响CD格式)。
七、奖项设置:
1. 根据具体报名人数,确定各组奖项名额。
2. 本次大赛组委会将增设单项奖(根据各组别具体情况设定名额)
①最具潜质奖;
②最佳钢琴伴奏奖;
③最佳新作品演唱奖;
八、分赛区设置:
本次大赛特设立川东南充、川北绵阳、川南自贡分赛区,各分赛区美声、民族、通俗组的前三名选手将直接进入大赛复赛。
九、报名方法:
A、参赛选手需在省音协官方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四川省第四届声乐大赛”报名表,认真填写后,于11月19日前到省音协或四川音乐学院报名点现场确认。
B、提供一寸照片2张。
C、提供证明年龄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备注:【四川省音乐家协会网站地址:www.scsyyjxh.org】
四川省第四届声乐大赛组委会
2013年9月16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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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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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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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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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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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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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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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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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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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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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彩色二寸免冠正面照片贴于此处,另一张随表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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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演
唱
曲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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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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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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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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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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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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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曲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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