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主课考试、初试、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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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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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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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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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方向主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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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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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考试要求详见附件1。(2014年各专业方向主课考试均提前到2013年10月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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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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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公布主课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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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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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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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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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1月初(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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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先下载保存到电脑后再进行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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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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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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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 (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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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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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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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复试
1.报考指挥系的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到指挥系办公室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乐谱。
2.报考作曲、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作品或论文两件。
3. 报考音乐教育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论文1-2篇(要求打印)。音乐文献翻译方向,须提交音乐文献翻译习作(英译汉/汉译英,课题自选并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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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报考系别、研究方向、考试要求、导师目录详见附件1。
2.政治、外语等考试科目及代码详见附件2。
3.各研究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表详见附件3。
4.我院不接收调剂考生。
5.考试地点: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6.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达到合格标准。
3.不接受未报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入学
1.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2.在本院学习专业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作品、学位音乐会及学位论文通过,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