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
(一)初 试
1、钢琴专业
报考小一的学生:
A、个人才艺展示;B、清唱一首歌曲
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内容:
A. 准备二首不同类型的练习曲,选自不同作家,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299.
B. 复调;
C. 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选自以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D. 乐曲(中外乐曲均可)。
初试只演奏三首曲目,具体要求:
a. 演奏A项二首不同类型、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
b. 在B、C、D三项中自选一首曲目。
2、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
A.音乐教育:参加钢琴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凡进入本专业复试者可免音乐教育的初试考试。
面试:(1)清唱一首歌曲;(2)个人才艺展示;
B、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音乐录音专业:
a.主试钢琴演奏者的曲目要求:
(1)一首乐曲
(2)一首练习曲
主试其他乐器演奏者的曲目要求:
(1)一首乐曲
b.笔试:(初一、初二不考)
(1)基本乐理;
(2)声音听辨(空间感、频率、声压级区别等);
(3)乐器听辨(区分不同乐器、并写出属于什么类别)。
3、乐器制作专业
A.钢琴调律:
1、基本技能;
2、基本制作,基本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