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艺术特长生
1.特长项目:器乐、声乐、美术、舞蹈、朗诵
2.招生标准:
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建档线。
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艺术水平考级中取得由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八级及以上证书的;
②初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单项比赛或单项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市级单项比赛或单项评选中获一等奖(成绩须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C、科技特长生
1.特长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
2.招生标准:
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建档线。
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②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二、三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③初中阶段个人发明创造获国家专利的。
㈡招生程序
1.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于2013年6月10日——17日到红星中学教导处报名。
2.组织专业测试。在审核专业特长材料的基础上,学校将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参加所报专业的专业测试,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基教科及招生办安排人员参与监督。
3.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特长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
⒋进行预录公示。学校将特长生预录取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预录取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⒌正式录取。市招生部门在省示范高中扩招开始前对特长生提前正式录取。根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预录取的学生名单中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㈢其它
1.特长生招收名额未满的,其剩余招生计划纳入扩招计划进行录取。
2.特长生各类别的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酌情调剂。
五、咨询办法
1.咨询电话:2755217、2755218
联 系 人:邓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网 址:http://www.mashxzx.cn
2.咨询时间:6月10日至17日,双休日不休息。
3.学校位置:红星中学位于红旗中路雨山十区,市内乘2路、4路、8路、13路、14路、18路、23路、109路、117路到雨山九村站或红星中学站下即可。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