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9年音乐学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达到山东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专业取得我校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1.福建省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0.3 + 考生专业成绩×2.5×0.7
2.其他省份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pide;文化考试满分×30 + 考生专业成绩&pide;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