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音乐学专业
1. 音乐学(师范)
▲专业初试
●钢琴与声乐
⑴钢琴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非钢琴与声乐
⑴乐器演奏(非钢琴):自选器乐作品一首。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
▲专业复试
●钢琴与声乐
⑴钢琴演奏(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含音乐会练习曲)。
②自选乐曲一首(含复调作品、奏鸣曲)。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⑭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非钢琴与声乐
⑴乐器演奏(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⑵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只限美声、民声演唱;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⑭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
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琵琶、柳琴、中(大)阮。
2. 音乐学(音乐理论)
▲专业初试
⑴音乐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中、西音乐史及中国民族音乐常识。
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周青青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专业复试
⑴面试:
①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戏曲或说唱一首。
②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提交一篇自己撰写的与音乐相关的论文,不得抄袭,要求不少于800字(用A4大小格式稿纸手写,文中不得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复印9份,连同原稿一共10份,在办理复试手续时交给工作人员)。
④专业口试:对音乐相关问题的感受、理解能力及其表述能力进行提问测试。
⑵音乐学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⑶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⑭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西洋、民族打击乐)、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古典吉他、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