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9年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美术:素描100 分、速写100 分、色彩100 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240 分。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舞蹈:形体测试120 分、舞蹈表演100 分、模仿80 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 分、即兴评述100 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 分。
表演:朗诵及演唱90 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 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 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 分、命题小品表演100 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 分。
广播电视编导:面试150 分(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 分、回答评委提问50 分)、笔试150 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书法学:楷书临摹100 分、行书临摹100 分、行书创作100 分。
戏剧影视文学:面试100 分(自我介绍20 分、才艺展示60 分、评委提问20 分)、笔试200 分(故事编写80 分、影视作品评论120 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