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骨干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政策。
三、招生生源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根据《教民厅〔201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不招收汉族考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研究方向及学制
研究方向、导师:见附件1
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预计招收7名(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六、报名与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注意事项 |
3月16日-31日 |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 |
1.“报名材料”详见“七、报名材料说明”。 2.特快专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邮编100101。 3.考试费用请在“现场确认”时缴纳,请勿用邮局寄送。 |
3月16日-31日 |
网上报名 |
考生登陆 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并自行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9:00至3月3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提示:考生务必邮寄报名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 |
4月15日 |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
上网查看结果 |
5月10日 |
现场确认 |
考生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2:00) 1. 查验“七、报名材料说明”中规定项目的原件。 2. 3张一寸同一底版正面近期证件照片。 3. 缴纳考试资格审查费 100元,考试费 100元,加试费 100元(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报考人提交的论文、作品及音像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
5月12日 |
作曲系跨专业加试 |
硕士研究生阶段为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报考作曲系各专业方向需要加试(见附件3)。 |
5月13日 |
公布考试具体安排 |
下午4:00在中国音乐学院主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和作曲系跨专业加试通过名单。 |
5月14—15日 |
各专业初试 |
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英、日、德、俄语任选1门(不含听力) 2.主科 3.专业基础课2门(见附件1) |
5月17日 |
公布初试合格名单 |
下午4:00上网查看结果 |
5月18日 |
各专业复试 |
口试:主要考查考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报告与考生的整体素质等。 |
5月18日-19日 |
同等学力加试 |
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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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科考试地点均为中国音乐学院
七、报名材料说明
1.各类表格及证件
(1)《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原件
(2)《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
(3)《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
(4)《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5)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我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同等学力人员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成绩单;如未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出具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同等学力考生不须提供)
(7)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单位证明书(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学术成果
(1)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音乐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与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2篇且已公开发表;
②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及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不少于 2000字)。
(2)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和声、音乐作品分析、配器)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应为正式发表且与所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
②和声、音乐作品分析专业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
③配器专业须提交1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
(3)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3首,其中1首为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另外2首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以及电子音乐等。所交作品应有1首是以音乐会形式发表(可提供音响或音像资料)。
(4)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术论文1篇,内容应与表演艺术相关且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不少于3000字);
②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或歌剧片段)\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1份(不少于30分钟)。
(5)同等学力考生在提交的论文中,应有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且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万字)。
八、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我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其它
1.收费:10000元/年。
2.住宿:我校安排京外学生住宿,住宿费以我校相关规定标准收取。
3.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和公费医疗,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享受奖学金。
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
研究生院招办电话:010—64887364 传真:010-64887364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 教师 |
招生 名额 |
考试科目 |
加试科目(附件3) |
130200 音乐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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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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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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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祖荫 傅利民 姚艺君 乔建中(外聘) |
①英、日、德、俄语(A卷) ②主科 ③音乐作品分析(A卷) ④中外音乐史(A卷) ⑤口试 |
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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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
陈铭道 杜亚雄 沈洽 赵塔里木 杨玉成(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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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音乐声学 |
韩宝强 |
①英、日、德、俄语(A卷) ②主科 ③音乐作品分析(A卷) ④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A卷) ⑤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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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国音乐史 |
刘勇 修海林 余峰 张静蔚 赵为民 王小盾(外聘) 李方元 (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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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西方音乐史 |
李秀军 杨静茂(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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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音乐心理学 |
刘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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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音乐教育学 |
谢嘉幸 管建华(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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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音乐治疗学 |
张鸿懿(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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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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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作曲 |
高为杰 姜万通 权吉浩 施万春 王宁 王黎光 秦文琛(外聘) 杨青(外聘) 张千一(外聘) |
①英、日、德、俄语(B卷) ②主科 ③作曲技术理论(见附件2) ④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B卷) ⑤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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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和声 |
樊祖荫 杨通八 |
①英、日、德、俄语(A卷) ②主科 ③作曲技术理论(见附件2) ④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A卷) ⑤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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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音乐作品分析 |
高为杰 高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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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配器 |
王 宁 权吉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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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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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
(双导师制) 金铁霖 修海林 (双导师制) 马秋华 姚艺君 |
①英、日、德、俄语(B卷) ②主科 ③音乐作品分析(B卷) ④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B卷) ⑤口试(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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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器乐表演艺术研究 |
(双导师制) 刘德海(琵琶) 陈铭道 (双导师制) 张维良(笛子) 赵塔里木 |
注:1.专业代码12为复调,本年度暂不招生。
2.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实行双导师制,即表演导师和理论导师。
附件2:考试科目说明
1.作曲研究方向(代码09)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需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3门中任选1门答题。
复试形式:口试
2.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代码10-13)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按照下列规则:
(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配器中任选1门
(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配器中任选1门
(3)配器研究方向(代码13),可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复调中任选1门
复试形式:口试
3.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为14)
初试要求:
(1)中国古诗词歌曲1首
(2)中国民歌(包括民歌改编或戏曲风格作品)1首
(3)中外艺术歌曲1首
(4)中国歌剧唱段或西洋歌剧咏叹调1首
复试形式:口试
4.器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15)
初试要求:(1)风格性乐曲1首
(2)技巧性乐曲1首
复试要求:(1)传统乐曲1首
(2)近现代创作乐曲1首
(3)口试
5. 关于《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专业基础课考试说明:
(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代码01)、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代码02)研究方向考《中外音乐史》(A卷,包括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3个方向的考题);
(2)音乐声学(代码05)、音乐心理学(代码06)、音乐教育学(代码07)、音乐治疗学(代码08)研究方向考《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A卷,从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4个方向考题中任选3个方向的考题);
(3)中国音乐史(代码03)、西方音乐史(代码04)研究方向考《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A卷,从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4个方向考题中选择3个非本人报考研究方向的考题);
(4)和声(代码10)、音乐作品分析(代码11)、配器(代码13)研究方向考《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A卷,其中,西方音乐史为必考题;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基础为3选2);
(5)作曲(代码09)、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14)、器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15)研究方向考《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B卷,从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基础4个方向考题中任选3个方向的考题)。